重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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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者有停业危险时,经法院裁定予以整顿以求复兴的......,具有优先的效力。公司重整程序开始后,对公司已经开始的和解、破产等程序都必须停止,只有在公司重整失败而有破产原因时,法院才可以根据其职权宣告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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