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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地方基层组织形式。规定县以下为区,区的划分以15至30乡(镇)为原则。...区署设区长1人,规定由区民选任,由县政府呈报省民政厅备案,实则悉由省民政厅委任。每区还设指导员2至5人,分掌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等事项。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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