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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的生命”属于“自然哲学”的范畴。黑格尔在《自然哲学》第三篇“有机物理学”中,...“地质有机体”只是生命的基地”,是“主观生命的无机自然界”或“自身异化了的生命”(自·379),它“不是从个别东西来说,而是从整体来说才是有生命的: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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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是互动共生的生命共同体。人是唯一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物种,是受动性与主动性的统一体。人类主体性作用的合理发挥是建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关键。要坚持人与自然共生、公正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培育...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02期 关键词: "人与自然"," 生命共同体"," 互动共生" 收藏
什么是基本范畴中的法理?什么是部门法中的法理?这是深入推进新时代法学研究必须追问的两个根本问题。其重要意义在于,为中国法学发展的主体性奠定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有利于发挥法理对中国法学和中国法治的学理支撑...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0年02期 关键词: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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