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阅读量: 67
宋监察制度。为防止刑狱的滞留和冤滥,中央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由御史台点检取索未结断案子。...定期点检制度从元丰法置六察司后确立。六察分别督察六曹事务,每半年轮台官就三省点检。到南宋高宗时又由原来一年一次变为一年四次;地方上由提点刑狱司点检。
搜索到与“ 点检制度”相关的文献共 0条
《湘江法律评论》
《中国司法》
《环境资源法论丛》
《中国石油企业》
《锅炉制造》
《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
Copyright © 2013-2016 ZJHJ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1570号-13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