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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当中,若有人在临死的时候,还有遗产,那末,应当为双亲和至亲而秉公遗嘱。这已成你们的......加以更改,谁负更改的罪过。真主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若恐遗嘱者偏私或枉法,而为其亲属调解,那是毫无罪过的。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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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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