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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法人因收购上市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或因收购上市公司暂不上市流通股份和已上市......定其股票账户,并报请中国证监会处理。第三条以上述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应当按照本所特别指引第一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报送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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