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阅读量: 48
简称“留养”。中国古代法律规定,徒流罪犯家有祖父母、父母年老或疾病而无其他男丁侍养...明清律《名例律》犯罪存留养亲条规定徒流犯祖父母、父母老(年七十)疾(废疾)无人侍养者,止杖一百,余罪收赎,存留养亲。唐、宋、明、清律还定死罪犯亲老疾应 ...
搜索到与“ 存留养亲”相关的文献共 0条
《意林文汇》
《少年文摘》
《湖北文史》
《分忧》
《蓝铃(打工妹)》
《幸福(悦读)》
Copyright © 2013-2016 ZJHJ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1570号-13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