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建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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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政策(1)允许以中外合资、合作方式经营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已建铁路干线、支线电气化改造和增建第二、第三线等;新建铁路特大桥、长隧道、过海轮渡、货场、客站站房等设施。(4)经营期限:干线一般不超过50年;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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