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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3.接受被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的保护请求,采取救助措施;4.根据未成年人的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报告,而采取相应的措施;5.保护勇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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