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阅读量: 182
亦称“普通共同诉讼”。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这种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既无共同的权利、义务,也不是基于同一事实和法律上的原因产生的,而是他们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要不要合并审理由人民法院决定。 ...
搜索到与“ 非必要诉讼”相关的文献共 0条
《刑事司法论坛》
《知识产权》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刑事法评论》
《证据科学》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Copyright © 2013-2016 ZJHJ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1570号-13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