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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分类的一种。主证据的对称。......况下,则相互为主证据和补强证据;在间接证据证明直接证据可靠性的情况下,则直接证据为主证据,间接证据为补强证据。主证据与补强证据的分类,近似于中国大陆学者主张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所以并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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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证医学》
《中国应用法学》
《刑事法评论》
《大坝与安全》
《东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法律语言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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